近日,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發(fā)布公告,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臺灣地區(qū)、歐盟、韓國和越南的冷軋板卷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,決定以成本加運費價格(C&F)對中國臺灣地區(qū)、歐盟、韓國和越南涉案產品分別征收6.18%、6.50%、13.24%和17.25%的反傾銷稅,措施自2021年8月23日起生效,有效期為5年。
來源:貿法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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